本次检查根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8846-2022《红领巾》等规范的要求,对红领巾产品的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冲突色牢度、耐湿冲突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查验;根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根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功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功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搬迁》、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等规范的要求,对玩具产品的机械与物理功能、易燃功能、特定元素的搬迁、增塑剂、发热和非正常作业等项目进行了查验;根据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规范的要求,对学生文具产品的可搬迁元素的定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定量、笔套安全、游离甲醛、丙烯酰胺、氯代烃、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边际、顶级、亮度等项目进行了查验;根据GB 4806.7-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触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QB/T 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等规范的要求,对总搬迁量、重金属(以Pb计)、三聚氰胺搬迁量、特定搬迁总量(以甲醛计)、耐污染性、标签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查验;根据GB 4806.7-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触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规范的要求,对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的总搬迁量、重金属(以Pb计)、耐热冲击功能、标签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本次检查发现惠民县陈万静小百货店、无棣县一米书店、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无棣分公司、阳信县阳信镇天隆文具百货批发部、瑾誉交易(滨州)有限公司5家出售者的5批次学生用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定量、游离甲醛含量;阳信县信城三泽佳宏购物广场出售的1批次玩具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限制增塑剂定量要求。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出售者,滨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滨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成果处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