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 成都双流区一店肆被立案查询

  1月5日,成都双流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名为张氏塑料袋专卖店的店肆,发现2件用于出售的一次性塑料饭盒,该塑料饭盒无任何包装标识,饭盒印制有“節能保溫”“B-2”图画。

  据了解,盒底三角数字6表明聚苯乙烯类发泡餐盒,归于国家明令制止出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第三十五条“出售者不得出售国家明令筛选并中止出售的产品和失效、蜕变的产品”的规则,执法人员对该批次840个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施行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进行了立案查询。

  这是双流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举动2023”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范畴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子举动查办的一同事例。

  记者了解到,国家开展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逐渐加强塑料污染管理的定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文件清晰,要全面制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末,制止出产和出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制止出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末,制止出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商场监管部门提示,假如顾客发现商家出售归入筛选类产品目录的产品,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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