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凯栎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栎达”)及其关联公司系公司2021年度及 2022年度主要贸易商客户。为拓宽公司销售市场、客户群体,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2022年 1月,公司收购了浙江凯栎达持有的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凯”)52%的股权,由江苏双凯陆续承接浙江凯栎达相关业务。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号》等规定,虽未明确规定浙江凯栎达及其关联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且浙江凯栎达及其关联公司与公司不存在特殊关系,公司未对其进行利益倾斜,但考虑到以上情况及相关信息对投入资产的人针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判断具有一定意义,公司拟将浙江凯栎达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并将自 2022年起,公司与之相关的业务往来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2023年 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龙辰”)向挂牌公司股东、安徽龙辰少数股东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厂房(2023年 10月,出租方变更为其关联公司铜陵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号》等规定,虽未明确规定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横港路 19号(自主申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横港路 19号(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销售代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2022年 1月,浙江凯栎达将其持有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 5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浙江凯栎达仍持有江苏双凯 48%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凯的少数股东。
主营业务:电子科技类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批发;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本公司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园区开发与经营,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业废弃物处理,日用百货、电子设备销售,电子商务的推广及应用,电子商务信息科技服务与咨询,房地产开发与咨询,装潢装饰工程项目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建材、钢材、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管道材料、门窗、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石材及砂石材料、水泥及水泥制品、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营销售卖,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2023年 10月,全永剑先生从浙江凯栎达受让江苏双凯 48%的股权,成为江苏双凯少数股东;浙江凯栎达电子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全永剑先生之妻、浙江凯栎达电子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是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考虑到以上情况及相关信息对投入资产的人针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判断具有一定意义,公司拟将相关交易方认定为关联方,公司与之相关的业务往来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