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 收纳整理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能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以上述证明材料,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登记时间以传真或邮件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个人股东,应由本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近日收到董事胡晓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并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沈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沈沉女士简历如下:

  沈沉,女,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担任鼎晖投资副总裁;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担任世界银行高级投资官员;2018年4月至今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战略投资部总监;2023年6月至今兼任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兼任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沈沉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8日14: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内快递业务的稳定增长,以及国际快递、供应链业务和物流网络的深度拓展,公司逆向物流、国际干线运输等业务需求持续扩大,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拟对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东莞市佳速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合计调整金额为94,200.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金额在董事局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业务性质: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他。

  关联关系: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3%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服务;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3%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莞市佳速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快件揽收派送、国际干线运输、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调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9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福先生主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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